世界热文:西安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公租房高端人才申请须知
一、申请条件
以下三类人才可被认定为空港新城重点引进和留用的高端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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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业核心管理、研发人才
1.在企业(机构)中担任高管职务,或在企业(机构)生产、研发岗位承担重要工作,对企业(机构)经营管理、研发有突出贡献的人才。该类人才所在企业(机构)为空港新城主导产业的,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纳税总额500万元(含)以上的,每家企业(机构)认定核心管理、研发人才5人,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纳税总额每增加100万元,增加核心管理、研发人才1人,每家企业(机构)最多不超过80人;所在企业(机构)为非主导产业的,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纳税总额3000万元(含)以上的,每家企业(机构)认定核心管理人才2人。
2.国家级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技术)中心、工程实验室学术技术带头人,在国内外担任重大科技项目的首席科学家、重大工程项目的首席工程技术专家和管理专家等,符合西安市A、B、C类人才标准的高层次人才。
(二)急需紧缺人才
1.取得民航局相关执照的飞行员。
2.全国优秀教师、特级教师、省级学科带头人,知名学校管理团队核心人才。
3.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国际、国内知名医学专家、知名医院管理团队核心人才。
(三)高技能人才
1.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省级、地市级和行业(部级)技能大奖、技术能手或工匠大师称号获得者。
2.持有国家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取得飞机维修相关执照的航空特业人员。
以上申报人员需与所在企业(机构)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申报时仍在劳动合同期限内(高端人才来空港新城创办企业或开展成果转化活动的按照相应政策执行)。
二、人才补贴
(一)个人所得税补贴
支持企业(机构)引进与留用高端人才,对年个人所得税纳税额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按照个人所得税空港新城留成部分给予全额补贴,每人每年最高9万元;留成不足2万元的,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补贴,补贴期限3年(已享受过空港新城高端、特殊人才生活补贴的年限计算在内)。
(二)住房补贴
购房补贴:经认定的高端人才,年个人所得税纳税额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在空港新城首次购买商品住宅的,可按购买合同价格的5%给予补贴,补贴金额最高10万元,分5年发放,所购住房5年内不得转让。
安家费补贴:对航空公司引进和培养的飞行机长,给予每人15万元的安家费补贴,分5年发放。
优先入住人才公寓:经认定的高端人才优先入住空港新城人才公寓。其中,符合西安市A、B、C类人才标准的高端人才可免租金入住人才公寓。
可购买共有产权房:经认定的高端人才,符合购买条件的,可购买空港新城共有产权房。
以上购房补贴、安家费补贴、购买共有产权房权益不可同时享受。购房补贴、安家费补贴申领期间,申请人离开空港新城的,申报企业(机构)须将已享受的补贴追回,并退回发放机关。